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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情况及案例

申请理由1之违反禁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2: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1.以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交伪造的申请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取得商标注册。
2.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如:申请人申请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后无实际使用行为,也无准备使用行为,仅具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3:


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国外驰名商标,容易混淆的
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在国内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4:


违反禁注: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5:


代理人、代表人或者有特定关系的他人恶意抢注:
1.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异议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2.具有非代理或非代表关系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异议人商标存在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6:


侵犯地理标志:
1.商标中的商品有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表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无效宣告申请理由7:


侵犯在先商标权利:
1.与在先初步审定或者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与在先近似)
2.与在先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在先)
3.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侵犯在先权利、抢注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深圳市前海逸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效宣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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